试论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以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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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试论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以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为视角[J].东岳论丛,2015,36(2):184-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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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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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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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变动模式理论作为物权变动规则的基础,在整个物权法律规范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物权法律体系中的所有原则、规则、制度乃至概念,都必须与之相适应,可以这么说,有什么样的物权变动模式,就有什么样的物权法。所以,选择何种物权变动模式对我国物权法体系乃至民法体系的建立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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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抵押合同 债权形式主义 对抗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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