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起宅基地纠纷说起——保护老年人对旧宅院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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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德明.从三起宅基地纠纷说起——保护老年人对旧宅院的合法权益[J].山西老年,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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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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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以来,交城县土地局接待处理了三起宅基地纠纷案。这些案件都是因早年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有误而造成的。 其中一起是与当时的县乡发证人员素质不高有关,以旧观念对待发证工作。对那位房产所有者,认为年纪大、体弱多病,只有一个儿子,房产应由儿子继承,遂把一处旧宅院的“宅基地使用证”直接发到其儿子名下。事隔数年,这位房产所有者去世后,其女儿才发现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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