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时期的成都 |
| |
摘 要: | 南北朝分裂的局面,由隋朝把它统一起来了。开皇三年(公元五八三年),隋文帝取消了郡一级的行政区划,变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因为这时的州郡,数字大大增加,北周末年,县为1,124个,郡为508个,州为211个。这样一个郡只领一两个县,实际上成了多余一级的政区,所以隋文帝把它撤销了。到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又改州为郡,和秦朝的郡县制很类似。大业五年(公元609),全国共有190个郡,1,255个县。成都县仍为蜀郡的治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