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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摘    要:<正> 一九八五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同年,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应《决议》,接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又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向全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并规定了“普法”的对象、内容、要求以及方法和步骤。落实措施一般分为动员准备、组织落实、总结考核三个阶段。这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极为关心的大事,目前正在全国城乡气势磅礴地全面展开。进行这一宏大的“社会工程”,对于培养全民社会主义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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