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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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子才.试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完善[J].东南学术,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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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子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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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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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经过13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重要形式之一。1990年习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下称《合资法》)施行10年的情况,对该法中关于董事会人选、合营企业的期限、合营企业财产的国有化和征收等问题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形势。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还抓紧修订、增补《合资法》的一系列配套规定,在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中外合营企业法律体系。但是,随着改革开砍政策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引进外资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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