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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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瑞明.论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作用[J].江西社会科学,2000(5):145-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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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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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江西南昌 33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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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安机关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因此,只有准确地把握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找准本部门在依法治国方略中的位置,才能充分发挥执法机关的作用,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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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 依法治国 本质特征 地位 作用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0)05-0145-03 |
修稿时间: | 200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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