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划转化为法律规则的问题分析——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例 |
| |
引用本文: | 余俊.政府规划转化为法律规则的问题分析——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例[J].广西社会科学,2009(9):20-24. |
| |
作者姓名: | 余俊 |
| |
作者单位: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广西,桂林,541004 |
| |
基金项目: | 广西"十一五"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 |
摘 要: | 规划依法编制后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应有效地实施为推动社会发展而制定的规划.将政府规划转化为法律规则,可以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引导人们的行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得到国家批准,并赋予其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地位.为理顺社会行为和政府行为,维持政府管理的合法性,可依据该规划制定经济区发展条例.
|
关 键 词: | 政府规划 法律规则 地方性立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