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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划转化为法律规则的问题分析——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例
引用本文:余俊.政府规划转化为法律规则的问题分析——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例[J].广西社会科学,2009(9):20-24.
作者姓名:余俊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广西,桂林,541004
基金项目:广西"十一五"哲学与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摘    要:规划依法编制后具有法律效力,政府应有效地实施为推动社会发展而制定的规划.将政府规划转化为法律规则,可以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引导人们的行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得到国家批准,并赋予其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地位.为理顺社会行为和政府行为,维持政府管理的合法性,可依据该规划制定经济区发展条例.

关 键 词:政府规划  法律规则  地方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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