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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林地"三权"分置的实现方式与改革深化——对三个典型案例的比较与启示
引用本文:韩文龙,朱杰.农村林地"三权"分置的实现方式与改革深化——对三个典型案例的比较与启示[J].西部论坛,2021,31(1):101-112.
作者姓名:韩文龙  朱杰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1130;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基金项目:西南财经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硕博科研课题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
摘    要:林地"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林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制度变迁,当前的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还处于探索深化中.林地"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林农承包权的前提下放活林地经营权,改革实践中林地产权制度设计的差异主要在于经营权的归属主体不同,进而产生不同的林地经营模式,即形成不同的"三权"分置实现方式.对股份制家庭林场、林地股份合作社+现代企业、林业共营制三种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表明,林地"三权"分置在明晰林地产权权属和权能的基础上,促进和改善了林地经营权的流转,进而优化了林地资源配置,转变了林业经营方式,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的同时,也促进了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林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的不同上,不同的实现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地区条件和改革环境.深化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但要改进和创新"三权"分置实现方式,积极探索放活林地经营权的多种有效形式,还要进一步完善林地产权制度,并不断优化林地"三权"分置的改革环境和配套措施.

关 键 词:林地"三权"分置  经营权流转  经营主体  股份制家庭林场  林地股份合作社  林业共营制  职业经理人  林地经营方式

Implementation Method and Reform Deepening for Three-Right Separation of Rural Forest Land:Comparison of Three Typical Cases and Enlightenment
HAN Wen-long,ZHU Jie.Implementation Method and Reform Deepening for Three-Right Separation of Rural Forest Land:Comparison of Three Typical Cases and Enlightenment[J].West Forum,2021,31(1):101-112.
Authors:HAN Wen-long  ZHU Ji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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