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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遭遇“玻璃门”
引用本文:段淑娟.浅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遭遇“玻璃门”[J].才智.人事人才,2009(23).
作者姓名:段淑娟
作者单位:常德市鼎城区委党校;
摘    要:信息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使得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但遗憾的是,《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并未"一石激起千层浪",相反,全国各地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案件频频见诸于报。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  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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