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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应充分行使释明权——一起被申请人名称写错案的启示
作者单位:
;1.江苏省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 要:
<正>李某与颜某于2007年2月进入某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做仓库装卸货工作,2012年6月份开始一直未领到工资。李某与颜某多次去公司索要未果,遂于2013年1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开庭审理当天,被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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