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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公告形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单位:;1.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正>问:2011年6月,张某与某企业订立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从事该企业驾驶工作。2012年10月20日,张某无故不来单位上班。10月25日,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电话联系张某到单位上班,张某仍未来单位上班。11月5日,该企业决定以旷工为由解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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