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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规定检视——以专利纠纷案件为视角
引用本文:张旭东.中国知识产权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规定检视——以专利纠纷案件为视角[J].北京社会科学,2015(9):81-87.
作者姓名:张旭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23;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州350001
摘    要:专业性案件专业法官专业化审理是知识产权法院设置应有之义.以专利纠纷案件为例,捡视中国知识产权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规定及实践,发现其更多地体现从应然性视角强调管辖案件范围,而忽视设置知识产权法院目标定位;管辖定位模糊,缺乏解决"三地"知识产权法院与"三地"外普通法院管辖权冲突的明确规则;欠缺具有技术背景知识的法官.完善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及审理,应限缩管辖案件范围,实行(三地)域内集中管辖与域外优先管辖相结合模式,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并谋求在立法中予以固化,真正实现知识产权法院对专业技术性知识产权案件实现专业化审理.

关 键 词:知识产权法院  专利案件  集中管辖  优先管辖  技术调查官

Inspection on China's Jurisdiction of IPR Civil Cases ——From the Angle of Patent Cas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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