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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摘    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于1994年6月15日,以川府函1994]259号文,下发了《关于设立四川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决定设立"四川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四川省劳动争议伸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省劳动厅厅长刘继邦;副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张莲花、省经委副主任韩儒理、省劳动厅纪检组长彭福有。委员:朱新华、李子其、陈旦元、武征江、彭彰海。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不新增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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