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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村环境问题的法律调节
引用本文:赵婉苏,李全彩.中国自然村环境问题的法律调节[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59-62.
作者姓名:赵婉苏  李全彩
作者单位:[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 [2]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政法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基金项目:民政部2011年招标研究课题(项目编号:2011MZBBR025)
摘    要:乡村自然村落的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其主要环境问题是农业生产环境衰败、农村生活环境的恶化和现代工业污染。尽管农村自然村落的环境状况有严重恶化的趋势,但是并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目前,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尚未在国家层面上获得法律的支持。相关的法律法规尚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同时,现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农村地区环境执法力度不足。改善自然村落的环境保护必须尽快起草通过一部针对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规范,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从重惩治环境污染行为。

关 键 词:自然村落  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法律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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