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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界定县(市)委书记用人权
引用本文:刘文兵.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界定县(市)委书记用人权[J].领导科学,2009(13).
作者姓名:刘文兵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淄博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  
摘    要:县(市)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是党在当地执政团队的带头人.选准用好干部,是县(市)委书记的重要职责;行使一定的用人权,是县(市)委书记应该拥有的基本权力之一.界定县(市)委书记的用人权力,保证县(市)委书记正确行使用人权力,不仅关系到一个县(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一个县(市)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影响到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Setting up the County(City)Party Secretaries' Rights of Personnel Using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of Resonsibility and Righ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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