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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责任:新世纪中国弱势教育现象政府治理的伦理指向
引用本文:罗红艳.公平责任:新世纪中国弱势教育现象政府治理的伦理指向[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32(4).
作者姓名:罗红艳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编号:EFA090380)
摘    要:中西部教育、农村教育、弱势群体教育等弱势教育现象是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突出的矛盾与问题,弱势教育现象具有外赋性、后致性与相对性等特征。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与分而治之的治理结构、教育发展中的增长极战略、转型期的阶层形成与分化等是弱势教育现象形成的深层理论逻辑。弱势教育现象的本质是教育公平缺失,而政府又是弱势教育现象治理的公平责任主体。新世纪以来,政府对教育均衡发展、农村教育发展、弱势儿童教育权益保障等政策与法律的关注,透析出教育公平已经成为政府治理弱势教育现象的重要价值走向。

关 键 词:弱势教育现象  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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