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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犯罪构成概念规范性诠释——兼论犯罪构成体系再建构
作者姓名:陈文昊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修正犯罪构成理论一直以来被置若罔闻。一方面应当以结果无价值论犯罪构成体系为模板,另一方面引入修正犯罪构成理论对现有理论加以改造,希望有助于克服现有体系的弊病。而将作为—不作为、直接实行—间接实行作为实行行为的两个内部维度,并据此将犯罪特殊形态、共犯形态作为基本犯罪构成体系的两个外部维度,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犯罪构成体系使得构成要件与成立条件泾渭分明,避免了分析混乱,而且有助于厘清共犯与犯罪特殊形态问题。修正犯罪构成理论以修正可能性为前提,借助弥补完整构成要件中缺少要素得以完成。

关 键 词:修正犯罪构成  法益侵害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违法性  故意  过失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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