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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灰色权力的表现、危害、成因及遏制之策
引用本文:袁茂华.领导干部灰色权力的表现、危害、成因及遏制之策[J].领导科学,2013(16).
作者姓名:袁茂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政府经研室
摘    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理应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帮人民谋利、助人民解困,但有的领导干部把手中的权力灰色化,当成了为自己、为亲属、为身边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科学发展、加快民生福祉改善,都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领导干部灰色权力的表现 领导干部的灰色权力有很多表现形式,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用人不问规则.根据《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用人必须坚持“凡进必考”,领导干部选任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但有的领导干部视这些规定为儿戏,随心所欲用人,包括“身边人”和“同僚人”.前者如其亲属、司机、秘书和志趣相投的人,后者如上级、同级、下级或其相关人员等.随心所欲用人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本地指定”安排,即领导通过授意,违反程序、原则,不避嫌地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安排到领导“说得上话”“说了算数”的指定单位指定岗位上;“相互交流”安排,即两个不同地区或不同单位的领导,出于避嫌的考虑,你把“我的人”安排到你单位、你辖区,而我把“你的人”安排到我单位、我辖区.而且,领导干部安排的人通常情况下会在分工、待遇、考核、晋升等方面受到特殊关照,普通干部群众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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