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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临界期内强制执行行为的撤销
引用本文:房绍坤,崔艳峰.论破产临界期内强制执行行为的撤销[J].甘肃社会科学,2013(5).
作者姓名:房绍坤  崔艳峰
作者单位:1. 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2. 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哈尔滨理工大学 法学院,哈尔滨150040
摘    要:破产撤销权是规制债务人行为,防止债权人获得不公平清偿的制度.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获得债权清偿.对破产临界期内的强制执行行为能否行使破产撤销权,涉及破产撤销权是否可以规制债权人行为的问题.破产临界内强制执行行为的撤销,需要在撤销方式、可撤销情形以及债权主观意思等方面进行特殊的制度设计.

关 键 词:破产临界期  强制执行行为  破产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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