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仲裁委员会的名称要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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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永友.使用仲裁委员会的名称要规范[J].秘书之友,2006(7):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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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永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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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发生民事或经济纠纷时,当事双方往往选择仲裁机构来裁决。近年来,媒体上关于仲裁事项的报道逐年增多。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媒体将仲裁委员会的名称表述错了。仲裁机构的名称一般由“地名仲裁委员会”构成,如广州仲裁委员会,但媒体上不时可见“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这类错误的表述。有例为证:《羊城晚报》年月日版(社情民意版)在《购楼纠纷仲裁有结果》一文中说:“广州市仲裁委对此案作出裁决……”这里,“广州市仲裁委”应该是“广州仲裁委”。《南方周末》年月日(第期)时政版《上海应对退房问题》一文中有“……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共同参与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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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委员会 名称 仲裁机构 多媒体 经济纠纷 仲裁事项 广州市 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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