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实证研究——基于100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王建芹,王涛菲. 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实证研究——基于100份裁判文书的分析[J].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36(2): 60-72 |
| |
作者姓名: | 王建芹 王涛菲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8 |
| |
基金项目: | 清廉温州建设研究中心课题 |
| |
摘 要: | 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构中,举证责任是重要且亟需解决的问题。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需要考虑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证据距离、依法行政等诸多因素。实证研究表明,法院倾向于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行政机关。目前学界提出的行政公益诉讼区分作为与不作为、“谁主张、谁举证”的观点并不可取。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仍应坚持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具体来说,检察机关承担程序法意义上的举证义务,即提起诉讼时应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对于行政行为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损害关系等也应由检察机关举证,行政机关需就其行为合法性提供证据。坚持这一原则需要完善证明标准,以便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材料和行政机关的证据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
关 键 词: | 举证责任 行政不作为 行政公益诉讼 |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Distribution of Burden of Proof in Administrativ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n Analysis Based on 100 Judgment Document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