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视域下法学体系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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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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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和边缘法学来理解传统的法学体系已是理论界的共识。突破传统法学体系束缚,以结构主义建构法学体系的内、外部结构属有益的理论创新。基于结构的转换与自身调整性,其较传统法学体系呈现出一种动态的进程:权利、义务和责任得以系统化、层次化;法与其他因素以及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不断转换、调整,边缘法学日益受到关注。研究可知,内、外部结构均是从结构的特征出发而符合逻辑的推论结果,两者统一于内部证成,二者相互联结,集中体现结构的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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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结构 法学体系 权利义务 责任 边缘法学 |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in the Visual Field of Struc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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