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习惯在我国民法典中的角色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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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伯礼,许秀姿.论民事习惯在我国民法典中的角色定位[J].学术论坛,2005,2(4):10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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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伯礼 许秀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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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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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惯、习惯法和成文法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内在的矛盾性及我国的现实情况决定了习惯不应大量体现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只能将其作为法律的补充渊源,而且应具体内容具体对待。大陆法系国家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给习惯的角色定位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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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习惯 习惯法 民法典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5)04-0106-05 |
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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