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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保护国际海底电缆的义务与责任
作者姓名:王金鹏  姜璐璐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2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国际法视角下海底电缆保护与损害赔偿制度研究”(QDSKL2201030)的资助;
摘    要:国际海底电缆是关键的通信基础设施,世界各国对海底电缆的依赖性逐年增强,但是目前国际海底电缆面临着海域竞争性使用、数据窃取、人为蓄意损坏等行为带来的挑战与威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了各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公海海域铺设海底电缆的权利。沿海国对其海域内的海底电缆有一定程度的管辖权,电缆受损国也可在符合国际法的前提下行使域外管辖权保护本国海底电缆。在现有国际海洋法下,国家应尽适当顾及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保护国际海底电缆。各国行使国际法赋予的权利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铺设海底电缆的权利,反之亦然。勤勉尽责义务要求国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其管辖或控制下的个人行为不严重损害他国海底电缆。若国家未尽适当顾及义务或勤勉尽责义务损害国际海底电缆应承担国家责任。

关 键 词:海洋法  国际海底电缆  适当顾及  勤勉尽责  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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