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类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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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5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体育馆、健身馆,体育赛场的比赛区和座席区,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吸烟区之外禁止吸烟;餐饮业,宾馆、旅店等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无烟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和食堂、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为了实现把北京奥运会办成“无烟奥运”,北京市将有10万名控烟检查员上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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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场所 北京市 吸烟 北京奥运会 医疗机构 体育赛场 经营场所 工作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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