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社会秩序如何可能?——涂尔干论社会分类
引用本文:胡春光.社会秩序如何可能?——涂尔干论社会分类[J].重庆师院学报,2010(5):83-90.
作者姓名:胡春光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400047
基金项目: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分类思想研究:涂尔干与布迪厄》(2008-SH08).
摘    要:社会分类使社会秩序的出现得以可能。但人类的心灵天生并不具备建构这种复杂分类的能力,究竞什么是这种观念的安排模型?涂尔干认为这个模型就是社会本身。在他看来,最初的逻辑范畴就是社会的范畴,最初的事物分类就是人的分类;无论类别的外在形式,还是类别之间的相互关系都起源于社会;社会分类遵循“差异-分化-差异”的分类图式循环;情感是社会分类之源。尽管在论证方法上和逻辑上存在一些纰漏,但涂尔干第一次把社会学探询的重点转向了理解人类的思维和社会生活这一具有基础性重要意义的主题。

关 键 词:涂尔干  社会分类  秩序  情感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