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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富豪落马之罪证
引用本文:魏和平.2007中国富豪落马之罪证[J].金色年华,2008(1):8-9.
作者姓名:魏和平
摘    要:2007年已经过去,但2007年由落马富豪所带来的思考却刚刚开始。 经过调查,2007年富豪落马主要有“六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欺诈罪、行贿罪、偷税罪、骗贷罪和故意伤害罪。让人惊讶的是,这些违法犯罪的富豪,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的曾荣登中国慈善家排行榜。

关 键 词:富豪  中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罪证  故意伤害罪  合同欺诈  违法犯罪  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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