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国富豪落马之罪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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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和平.2007中国富豪落马之罪证[J].金色年华,200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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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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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已经过去,但2007年由落马富豪所带来的思考却刚刚开始。
经过调查,2007年富豪落马主要有“六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欺诈罪、行贿罪、偷税罪、骗贷罪和故意伤害罪。让人惊讶的是,这些违法犯罪的富豪,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的曾荣登中国慈善家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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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富豪 中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罪证 故意伤害罪 合同欺诈 违法犯罪 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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