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缺憾与完善方向——以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视角
作者姓名:于志强
作者单位: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时代背景下发挥著作权作用、实现作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保障,也是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改新增的权利条款。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已经开始滞后于当前"数字传播时代"的发展。鉴于此,当前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对网络传播权进一步做出了修正,以此为契机,有必要对我国《著作权法》中现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予以完善性思考。

关 键 词:著作权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修正案  立法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