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缺憾与完善方向——以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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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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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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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时代背景下发挥著作权作用、实现作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保障,也是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改新增的权利条款。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已经开始滞后于当前"数字传播时代"的发展。鉴于此,当前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对网络传播权进一步做出了修正,以此为契机,有必要对我国《著作权法》中现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予以完善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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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修正案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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