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其道与并行不悖——“亲属相隐”与“族株连坐”的初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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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营绪.各行其道与并行不悖——“亲属相隐”与“族株连坐”的初步探讨[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1):30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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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营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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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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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亲属相隐”与“族株连坐”本来是互相矛盾的两个方面。但在熔儒法于一炉的封建法律中却能并行不悖。其办法是规定:对谋反、谋大逆谋叛等大罪施行株连,而不适用亲属相隐;对其他普通罪行则一般不搞株连而容许亲属相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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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亲属相隐 族株连坐 |
文章编号: | 1009-4458(2007)01-0308-02 |
修稿时间: | 2006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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