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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研究——兼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
引用本文:刘廷华.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研究——兼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59-63.
作者姓名:刘廷华
作者单位:宜宾学院政府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0SB058)
摘    要:经济效率要求将意外风险导致的损失分配给优势风险承担人。通常,买卖双方之间在风险承担能力方面并不存在明显的差距。中国《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确立了交付主义规则,可能助长"一房二卖"等问题,引起无效率和不公平的结果。所有权主义在比较法上十分盛行,它能有效克服交付主义和合同成立主义的缺陷。中国也应确立风险负担与所有权相伴随的规则。

关 键 词:风险负担  交付主义  所有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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