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逮捕程序若干证据法难题及其破解——法解释学角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万毅.逮捕程序若干证据法难题及其破解——法解释学角度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2):83-91.
作者姓名:万毅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成都61004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原理及运用研究”( AFX014)阶段性成果。
摘    要:逮捕环节作为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同样应适用证据裁判原则。在逮捕的实体要件中,社会危险性要件虽然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的预测,但仍需要一定证据进行证明,证明可以采取直接证明或间接证明的方式,充分利用推论的证明作用。由于逮捕环节尚且处于证据收集阶段,且需要对社会危险性进行证明,所以不应实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而只需达到"相当理由"或"优势证据"的标准即可,但实践操作中应将"相当理由"或"优势证据"作为底限。在逮捕环节中,检察机关应有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权力,且当对非法证据进行调查时,应允许采取较为宽泛的调查手段。

关 键 词:逮捕  证明对象  证明标准  非法证据排除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