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以合理价格转让”——《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提供的路径思考
引用本文:张锰霖.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以合理价格转让”——《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提供的路径思考[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2014(1):23-28.
作者姓名:张锰霖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207
摘    要:从立法论和解释论的双重视角,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指出要适当扩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外延,以满足随着社会的发展,制度供给多元化的需求。从善意取得制度追求的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的制度价值考量,承认交易双方所形成的利益格局是契合这一制度安排的,尽管这种交易违背了立法者意愿,但至少其不会产生明显的社会负外部性。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出发,对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调衡提出采物权形式主义的建议。

关 键 词:善意取得  合理价格  物权行为  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形式主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