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喀什维吾尔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 |
| |
引用本文: | 友力瓦斯穆罕默德依明.浅谈喀什维吾尔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J].甘肃民族研究,2008(2):86-90. |
| |
作者姓名: | 友力瓦斯&#;穆罕默德依明 |
| |
作者单位: | 喀什地区文管所中级馆员 |
| |
摘 要: | 喀什自汉至唐代称“疏勒”,唐朝之后至现在称“喀什噶尔”(意有“各色砖房、玉石集中之地、初创”等解释),喀什就是“喀什噶尔”的简称。喀什地区位于东径73°20′-79°57′,北纬35°28′-40°18′东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东南与和田地区相接,南依喀喇昆仑山与西藏阿里地区为邻,并与印度、巴基斯坦交界,西南与巴基斯坦、阿富汗交界,西面与塔吉克斯坦与吉尔吉斯坦接壤,西北和北面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为邻,东北与阿克苏地区相接。总面积达16.2万平方公里。
|
关 键 词: | 喀什噶尔 非物质文化遗产 维吾尔族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民间 巴基斯坦 塔克拉玛干 吉尔吉斯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