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陕西最高奖励百万元 |
| |
摘 要: | 日前,四川省政府印发《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办法》,最高奖金为100万元,其次为80万元和60万元。实施此项奖励,目的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调动各地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从其他省区出台的县域经济奖励办法来看.也都是以现金的形式来奖励。如陕西省对于“十强县”和“五强区”都奖励100万元,山东省在去年出台的《山东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也中表示,三年综合评价结果位于前5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资金奖励。
|
关 键 词: | 陕西省 奖励 四川 县域经济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 综合评价 山东省 省政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