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约束区域排污总量 山东取消污染物排放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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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为南水北调的特殊要求.山东省早在2006年开始.就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淮河流域)执行了重点区域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执行60mg/L、10mg/L.一般区域分别执行100m/L、15mg/L的标准。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过去实行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在区域管理中.难以有效约束区域排污总量.从而导致在污染物集中和污染严重的流域,即使所有排污单位都完全达标.水体质量与地表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仍然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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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物排放 排污单位 有效约束 山东省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 特权 淮河流域 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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