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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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忠虎 严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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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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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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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条例 医疗机构 用人单位 药品目录 保险基金 医疗费 服务协议 服务标准 治疗 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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