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立法:助推长阳科学发展——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系列报道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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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祥子,田文大.民族立法:助推长阳科学发展——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系列报道之二[J].民族大家庭,2012(5):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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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祥子 田文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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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鄂西南武陵山区、清江中下游,全县国土面积3430平方公里,县境内主要居住着土家族、汉族、苗族、满族、蒙古族、侗族、壮族等23个民族,总人口41万,其中土家族约占65%,是湖北唯一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自1984年成立自治县以来,经过20多年的努力,长阳先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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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家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民族自治县 旅游资源 旅游业发展 清江 湖北省 环境保护条例 新型合作医疗 旅游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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