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分权制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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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崇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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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社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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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是共和制。共和制政体的主要特征是实行选举制、限任制和分权制。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选举制在理论上就解决了;近年来,限任制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被逐渐认识到是正确的制度。我们党早在1980年就已经宣布废止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而实行限任制,或称为轮换制;分权和分权制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共和制政体中还没有解决的最后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从理论上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共和制政体,完善我国的政治体制,保障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加速四化建设,都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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