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湖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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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伟然.释“湖湘”[J].江汉论坛,19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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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伟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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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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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区域文化研究中,“湖南文化”多被称作“湖湘文化。”然以“湖湘”为湖南之雅称并不确切。历史地考察,“湖湘”实可为两湖之通称。“湖湘”并举,盖始于唐。张说有“游洞庭湖湘”诗。不过此处“湖湘”仅指洞庭湖。张说游“洞庭帕”(君山),以其水盛时“宛在太湖中,可望不可即”,特地选择“寒沙际水平”的季节①。其时洞庭湖已“秋水归宿壑,此(君)山复居于陆,唯一条湘川而且”③。故张说以湖、湘并举。宋代“湖湘”之称甚为普遍。见于官方文书者如“新利州路运判温益可湖南转运判官制”称:“湖湘之阻远于京师”’③;见于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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