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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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兵.试论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J].决策与信息,2011(11):10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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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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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10级刑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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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时应的刑罚执行方式,具有开放性、社会化等特点。尽管根据我国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司法行政部门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传统的主要刑罚执行机构--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依旧有着独特的地位,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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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公安机关 非监禁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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