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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
引用本文:彭兵.试论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J].决策与信息,2011(11):104-104.
作者姓名:彭兵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10级刑法专业
摘    要: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时应的刑罚执行方式,具有开放性、社会化等特点。尽管根据我国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司法行政部门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传统的主要刑罚执行机构--公安机关在社区矫正中依旧有着独特的地位,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 键 词:社区矫正  公安机关  非监禁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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