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析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作者姓名:王翠金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但是,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针对这种法律规定的空白,本文拟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分析。

关 键 词: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用工  社会保险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