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债局长”胡丙申,打工10年顶缸清偿39万巨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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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雨川.“还债局长”胡丙申,打工10年顶缸清偿39万巨债[J].老年人,2011(1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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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雨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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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2年,胡丙申调任山西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时,为发展乡镇经济,不惜冒险以个人名义为企业担保贷款。10年后,他退休前担保的几家企业不但倒闭了,连老板也不见了踪影。为坚守诚信,胡丙申决定打工还债。如今,66岁的他不但还清了银行高达39万元巨债,还被评为山西省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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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局长 还债 打工 乡镇企业局 清偿 担保贷款 乡镇经济 道德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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