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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说题材中的审美个性
引用本文:吕幼安.论小说题材中的审美个性[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23(5):39-43.
作者姓名:吕幼安
作者单位:江汉大学,人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摘    要:小说题材是创作主体审美精神的新发现。其间,主体的审美情趣和审美习惯对催生题材的转化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审美情趣和审美习惯说到底也就是一种审美个性。主体的审美个性一般说来有三个因素:即美感因素、理性因素和各别性因素。就思维性质来看,写小说无非是一条从发现美到创造美的思维过程;而作为小说的首要前提,理性因素主要指催生和虚构小说题材的理性思考,即所谓的创作意图;至于各别性,则指主体之间由于各自的生活经历所限,进入所熟悉的生活领域后,造就题材呈现出的互异性、各别性。

关 键 词:小说题材  审美个性  美感
文章编号:1006-6152(2004)05-0039-05
修稿时间:2004年6月22日

Aesthetic Individuality in Fictional Subjec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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