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五项措施”为社区独居老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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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玉红.湖北省竹溪县:“五项措施”为社区独居老人服务[J].社会福利,2012(8):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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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玉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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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竹溪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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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对城区60岁以上老人建立电子网格档案。根据每个老人的特点,社区居委会把老人的住址、家庭成员、家庭状况、身体状况、联系电话等都录入网格里,建立老人居家档案,由专职护工负专责,老人居家档案做到随时更新。各居委会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建档工作,并根据老人居家档案制定相应的居家养老保障措施,积极推广居家养老和呼援服务,建立适应社区特色的社区照顾服务,满足老人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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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照顾 居家养老 老人 社区居委会 独居 服务质量 五项措施 服务人员 服务对象 护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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