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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提高孤儿保障标准
摘    要:日前,江苏省宿迁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宿迁市2012年度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10元、720元,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关 键 词:保障标准  宿迁市  江苏省  孤儿  《通知》  民政局  养育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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