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县:坚持“五化”管理实现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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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莎,巩汝臣.山东博兴县:坚持“五化”管理实现应保尽保[J].社会福利,2012(10):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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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莎 巩汝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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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博兴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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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之一:评审程序化.制定了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具体操作规程,每一户保障对象的确定都经过了严格、规范的评审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之二:公示规范化.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即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定后的名单都要在行政村包括村民小组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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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五化” 博兴县 管理 山东 评审程序 操作规程 保障对象 群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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