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社会预控和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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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宁.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社会预控和矫治[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7(6):45-4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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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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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32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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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危险人格的膨胀与失控,往往是导致青少年恶性犯罪的根本原因。在现代社会,诸如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等社会环境直接影响着人格社会化的健康与否。就社会学的“保护层”理论而言,从全社会的范围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建立起评估体系和强化社会预控机制,对于矫治危险人格和青少年犯罪心理,以预防恶性犯罪发生,乃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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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 犯罪心理 危险人格 社会预控机制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5)06-0045-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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