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经济法为视角:论激励制度全面全过程进入知识产权法——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如何取得实效的一点思考
引用本文:陈乃新,丁滢①.以经济法为视角:论激励制度全面全过程进入知识产权法——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如何取得实效的一点思考[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6):59-62.
作者姓名:陈乃新  丁滢①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摘    要:激励人们对知识的创造是知识产权法的灵魂。目前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构成的知识产权法着重于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的保护,这使知识产权法仍徘徊于民法和行政法的框架之内。由于智力成果权不过是智力权的一种表现形式,要激励知识的创造就要保护智力权而不仅仅是保护智力成果权。为保护智力权,我们必须将激励制度全面全过程地引入知识产权法。在知识产权法中增加对知识的创造能力、智力成果的质量、智力成果的应用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管理等加以激励的制度,以及增加知识产权激励诉讼法律制度,这必将丰富知识产权法,使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实效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

关 键 词:激励  智力权  知识产权战略
收稿时间:2010/11/5 0:00:00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