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晚清法观念的转变
摘    要:晚清系中国历史的特殊时期,由于传统社会的发展进程为西方蛮横地扭曲,加以欧风美雨的吹打,导致了古老文明深广的变动。这一变动在法观念领域则表现为:从主张法祖转而主张西化,从强调义务本位发展到强调权利本位,从信守礼治、人治变为崇尚民主、法治。探究这意味深长的变化不仅有助于深化近代史的研究,也将有利于今天的法制建设。(一)由法祖而崇西是晚清法观念流变的基本取向。中国文化是祖先崇拜的文化,孔子曾提倡“法先王”。到了后世,因着家族主义的发扬光大,帝王莫不以“敬天法祖、勤政爱民”为座右铭。法祖成了天经地义的信条,子孙只能遵守和捍卫祖法,绝不可妄加更改。历代君王若欲妄为,臣僚则以违背祖法谏阻。倡导革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