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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不完备契约性及离婚时妇女权益的保护
引用本文:刘廷华.婚姻的不完备契约性及离婚时妇女权益的保护[J].现代妇女,2011(1):89-93.
作者姓名:刘廷华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44000
摘    要: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包含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长期性契约。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婚姻也表现出不完备性。低效率运行的婚姻救济制度无法避免离婚现象,离婚破裂主义的确立使问题恶化。妇女从婚娴获得收益的时间较晚,再婚也比较困难,当婚姻契约被破坏时其权益受到的损害更大,加强离婚时妇女权益的保护十分必要。

关 键 词:婚姻  长期契约  不完备性  救济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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