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不完备契约性及离婚时妇女权益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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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廷华.婚姻的不完备契约性及离婚时妇女权益的保护[J].现代妇女,2011(1):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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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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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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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包含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长期性契约。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婚姻也表现出不完备性。低效率运行的婚姻救济制度无法避免离婚现象,离婚破裂主义的确立使问题恶化。妇女从婚娴获得收益的时间较晚,再婚也比较困难,当婚姻契约被破坏时其权益受到的损害更大,加强离婚时妇女权益的保护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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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 长期契约 不完备性 救济 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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